招募公告 111/ 7/25 - 8/8【綜合事業部事業組5名-資深規劃師/專案規劃師/規劃師、綜合事業部設計組2名-專案規劃師/規劃師、行政管理部資訊室1名-高級行政專員、行政管理部財會組1名-助理行政專員、資產經營部3名-專案規劃師/規劃師、工務部工程規劃組2名-專案規劃師、稽核室2名-資深稽核專員/稽核專員、法務1名-資深法務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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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人員招募公告 



機關名稱

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徵才類別

  1. 綜合事業部事業組:資深規劃師2人、專案規劃師1人、規劃師2人
  2. 綜合事業部設計組:專案規劃師1人、規劃師1人
  3. 行政管理部資訊室:高級行政專員1名
  4. 行政管理部財會組:助理行政專員1名
  5. 資產經營部:專案規劃師(社宅系統管理)1名、專案規劃師或規劃師2名
  6. 工務部工程規劃組:專案規劃2名
  7. 稽核室:資深稽核專員1名、稽核專員1名
  8. 法務:資深法務專員1名

應徵截止日期

自111年7月25日至 111 年8月8日

工作地點

臺北市

聯絡人及 聯絡電話

陳小姐,電話:02-25161855 分機611

應徵方式

一、 意者請檢具:

(一) 本中心應徵資料表(含照片及表內各項填寫文件)。

(二) 身分證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 相關證照或檢定證明文件。

(四)  服務及經歷證明文件(承辦案件請載明負責工作)。

二、本中心應徵資料表及相關內容請以中文書寫,建議字體大小以14號字體繕打。(請應徵者從本中心網站

三、相關資料影本,於公告截止日下午16:30截止前應徵以Email寄送到本中心信(turc10801@thurc.org.tw) 。本次一律以電子郵件報名,不接受紙本郵寄報名。

四、限投遞一部門一個職務,面試時,經招募委員評估應徵者適合職務時,得經應徵者同意變更職務。

五、應徵者聯絡方式應填寫有效聯絡方式,須填寫行動電話及Email,以通知面試及結果。如應徵者聯絡方式無效,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六、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簡稱本中心)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不另行通知。面試時請攜帶學歷及身分證件雙證件正本查驗,驗畢當場歸還,應徵文件不論錄取與否,均不予退還,請勿寄送正本,由本中心以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處理。面試需本人親赴面試,面試未經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各部門職缺及各項工作內容

一、綜合事業部事業各組:

(一)工作內容:

1.資深規劃師:2名

(1). 辦理都市更新規劃事項:

  1. 公辦都更前期規劃評估可行性、都更財務計算、權利變換試算、擬定估價條件、地上權評估、不動產市場分析調查等作業。
  2. 投資個案都市更新事業之可行性估算。
  3. 熟悉都市更新及建築相關法令之檢討及申請流程,以完成前期劃定更新地區、適宜性評估及指定擔任實施者。
  4. 辦理公辦都更專案執行、介面整合、專案進度控管、公聽會或說明會執行、擬訂都市更新計畫案、都市計畫變更案、事權計畫案相關規劃報告書撰寫及程序辦理。
  5. 辦理都市更新事業實施必要之事務,包含容積獎勵申請預估、財務試算、共同負擔提列、選配作業等相關事務及會議。
  6. 辦理都市更新事業之工程採購、專案管理等相關事務。

(2). 辦理都市更新整合事項:

  1. 辦理都市更新範圍內土地、建物所有權人、相關權利人溝通協調及意見整合,需地方鄰里拜訪並配合所有權人時間。
  2. 整合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或相關權利人參與都市更新意願。
  3. 範圍內之低收入戶或弱勢者、土地或建築物承租人、地上權人、違章建築戶及權利變換關係人,釐清其權利義務關係並提供協助

(3)辦理公開評選實施者或出資人相關之公開招商作業,包含招商計畫、說明會、招商文件撰寫、履約管理等相關事務。

(4)協助襄理事業組及辦理其他臨時交辦事項、都市更新事業相關業務。

2.專案規劃師:1名

(1).辦理都市更新規劃事項:

  1. 公辦都更前期規劃評估可行性、都更財務計算、權利變換試算、擬定估價條件、地上權評估、不動產市場分析調查等作業。
  2. 熟悉都市更新相關法令之檢討及申請流程,以完成前期劃定更新地區、適宜性評估及指定擔任實施者。
  3. 辦理公辦都更專案執行、介面整合、專案進度控管、公聽會或說明會執行、擬訂都市更新計畫案、都市計畫變更案、事權計畫案相關規劃報告書撰寫及程序辦理。
  4. 辦理都市更新事業實施必要之事務,包含容積獎勵申請預估、財務試算、共同負擔提列、選配作業等相關事務及會議。
  5. 辦理都市更新事業之工程採購、專案管理等相關事務。

(2).辦理都市更新整合事項:

  1. 辦理都市更新範圍內土地、建物所有權人、相關權利人溝通協調及意見整合,需地方鄰里拜訪並配合所有權人時間。
  2. 整合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或相關權利人參與都市更新意願。
  3. 範圍內之低收入戶或弱勢者、土地或建築物承租人、地上權人、違章建築戶及權利變換關係人,釐清其權利義務關係並提供協助。

(3).辦理公開評選實施者或出資人相關之公開招商作業,包含招商計畫、說明會、招商文件撰寫、履約管理等相關事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及都市更新事業相關業務。

3.規劃師:2名

(1).辦理都市更新規劃事項:

  1. 熟悉都市更新相關法令之檢討及申請流程,以完成前期劃定更新地區、適宜性評估及指定擔任實施者。
  2. 辦理公辦都更專案執行、介面整合、專案進度控管、公聽會或說明會執行、擬訂都市更新計畫案、都市計畫變更案、事權計畫案相關規劃報告書撰寫及程序辦理。
  3. 辦理都市更新事業實施必要之事務,包含容積獎勵申請預估、財務試算、共同負擔提列、選配作業等相關事務及會議。
  4. 辦理都市更新事業之工程採購、專案管理等相關事務。

(2).辦理都市更新整合事項:

  1. 辦理都市更新範圍內土地、建物所有權人、相關權利人溝通協調及意見整合,需地方鄰里拜訪並配合所有權人時間。
  2. 範圍內之低收入戶或弱勢者、土地或建築物承租人、地上權人、違章建築戶及權利變換關係人,釐清其權利義務關係並提供協助。
  3. 配合駐點工作站輪班諮詢都市更新、地政或建築相關法規疑義或個案分析說明。

(3).辦理公開評選實施者或出資人相關之公開招商作業,包含招商計畫、說明會、招商文件撰寫、履約管理等相關事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及都市更新事業相關業務。

(二)專業技術條件:

1.資深規劃師:

(1)做事細心謹慎、主動積極可獨立作業。
(2)熟悉不動產估價、不動產開發市場分析、財務分析者,具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際估價經驗,或金融、壽險產業不動產投資部門經歷者,具不動產估價師等相關證照尤佳。
(3)具公辦都更、BOT、或促參等招商之實務或招商文件研擬經驗者。
(4)對都市更新有興趣、熱誠、願意從事公辦都更事務,具有都市更新土地開發、都市更新規劃事務與地主溝通洽談經驗者尤佳。
(5)曾經辦理都市更新或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及其他土地開發模式,全生命週期執行經驗。熟悉都市更新作業,包括但不限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作業,撰擬都市計畫草案,曾於建設公司或都更規劃公司服務經驗者尤佳

2.專案規劃師:

(1)做事細心謹慎、主動積極可獨立作業。
(2)具公辦都更、BOT、或促參等招商之實務或招商文件研擬經驗者。
(3) 對都市更新有興趣、熱誠、願意從事公辦都更事務,具有都市更新土地開發、都市更新規劃事務與地主溝通洽談經驗者尤佳。
(4)曾經辦理都市更新或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及其他土地開發模式,全生命週期執行經驗。熟悉都市更新作業,包括但不限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作業,撰擬都市計畫草案,曾於建設公司或都更規劃公司服務經驗者尤佳。

3. 規劃師:

(1). 做事細心謹慎、主動積極可獨立作業。
(2). 對都市更新有興趣、熱誠、願意從事公辦都更事務,具有都市更新土地開發、都市更新規劃事務與地主溝通洽談經驗者佳。
(3). 熟悉都市更新作業,包括但不限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作業,撰擬都市計畫草案,曾於建設公司或都更規劃公司服務經驗者尤佳。

二、綜合事業部設計組:

(一)工作內容:

1.專案規劃師:1名

(1)主導建築開發方案分析、配置計畫、動線安排、建築相關法規檢討、量體模擬、面積概算、繪製、3D模擬、報告書製作等。(包括但不限於都市計畫、都市更新及都市設計)
(2)參與都市更新事業實施必要之事務,包含容積獎勵申請預估、 財務試算、共同負擔提列、選配作業等相關事務及會議。
(3)協助公開評選實施者或出資人相關之公開招商作業,包含招商 計畫、說明會、招商文件撰寫、履約管理等相關事務。
(4)參與都市更新事業之工程採購、專案管理等相關事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及都市更新事業、建築工程相關業務。

2.規劃師:1名

(1)協辦建築開發方案分析、配置計畫、動線安排、建築相關法規檢討、量體模擬、面積概算、繪製、3D模擬、報告書製作等。(包括但不限於都市計畫、都市更新及都市設計)。
(2)協助公開評選實施者或出資人相關之公開招商作業,包含招商 計畫、說明會、招商文件撰寫、履約管理等相關事務。
(3)參與都市更新事業之工程採購、專案管理等相關事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及都市更新事業、建築工程相關業務。

(二)專業技術條件:

1.專案規劃師/規劃師:

(1)做事細心謹慎、主動積極可獨立作業。
(2)具建築專業並具有規劃實務,熟悉建築法、都市更新相關專業事務及法令,熟悉3D繪圖軟體(如SketchUp、Lumion、3D MAX…)、2D平面設計軟體(如AutoCAD、Photoshop、Illustrator、Coreldraw…),曾於建設公司或建築師事務所服務經驗者、具檢定資格者尤佳。
(3)對都市更新有興趣、熱誠、願意從事公辦都更事務,具有都市更新建築規劃事務與業主溝通洽談經驗者尤佳。
(4)熟悉都市更新、都市設計作業,包括但不限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作業,撰擬都市設計書圖經驗者尤佳。

三、行政管理部資訊室:高級行政專員1名

(一)工作內容:

(1). 統籌規劃本中心作業及應用系統之安全、運用及系統整合事宜。
(2). 評估系統開發或修改採自修或外包程序。
(3). 資訊機房管理規劃。
(4). 電腦化資訊系統管理制度之訂定及維護。

(二)專業技術條件:

(1). 具備伺服器(如Windows Server、SQL Server)、網路(Cisco CCNA)、資訊安全管理3年以上經驗。
(2). 具資訊安全證照者或有政府部門工作經驗尤佳。
(3). 有高度的熱誠及抗壓性者。

四、行政管理部財會組:助理行政專員1名

(一)工作內容:

(1). 辦理本中心一般現金收付作業及銀行往來作業。
(2). 管理本中心零用金撥補、結算零用金及製作銀行調節表等行政庶務。
(3). 各類所得扣繳及申報。
(4). 協助收取、退還保證金(書,函)作業。
(5). 配合會計師查帳作業。

(二)專業技術條件:

(1). 專科(含)以上畢業,財務金融、會計資訊等相關商業科系畢業尤佳。
(2). 擔任財務會計或出納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3). 熟悉銀行臨櫃辦理業務及匯款相關作業。
(4). 熟知各類扣繳相關法令規定。
(5). 具有文書處理能力,熟悉Windows Office作業系統PPT、Word、Excel。
(6). 細心、溝通能力強、樂於團隊合作且情緒管理佳。

五、資產經營部住宅服務組:

(一)工作內容:

1.專案規劃師(社宅系統管理)1名

(1). 管理MIS業務管理系統
(2). 管理電子表單系統。
(3). 管理網頁及後台維護作業。

2.專案規劃師或規劃師:2名

(1). 執行社會住宅之招租業務。
(2). 執行不動產銷售、租賃、營運管理及招商採購事項。
(3). 負責協助都更房地分回後之管理使用。
(4). 公共住宅業務之營運住點管理等相關事宜。
(5). 督導暨管理合約廠商

(二)專業技術條件:

1.專案規劃師(社宅系統管理):

(1)具備伺服器(如Windows Server、SQL Server)、網路、資訊安全管理3年以上經驗
(2)具資訊安全證照者或有政府部門工作經驗尤佳。

2.專案規劃師或規劃師:

(1)熟資產營運管理、建築機電設備營繕規劃管理。
(2)熟住宅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採購法、物業管理、社區營造、企劃行銷、帳務催收等方面之專業學識,並熟諳物業管理相關法令規章。
(3)具建設公司或房仲營業單位相關行政、財稅、財務、地政、採購經驗。

六、工務部工程規劃組:專案規劃師2名

(一)工作內容:

(1).實施都市更新事業之工程採購、工程專案管理、統包工程採購、履約管理、設計及施工協調、文稿擬辦、簡報製作 。
(2).辦理土木、建築工程等相關業務工作 。

(二)專業技術條件:

(1). 具實施都市更新事業之工程採購、工程專案管理、統包工程採購、履約管理、設計及施工協調、文稿擬辦、簡報製作等相關事務;辦理土木、建築工程等相關業務工作經驗者。
(2). 有相關專業證照者尤佳。

七、稽核室:

(一)工作內容:

1.資深稽核專員1名

(1). 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制度制定、修訂、推動、執行、考核及定期提出改善報告。
(2). 編制、研訂中心內部稽核計劃。(工作底稿之編製、稽核報告、覆核報表作業流程、追蹤及覆查缺失項目應加強改善事項)。
(3). 定期擬定並協助中心各作業單位執行內部控制自行檢查及改善內部控制制度。
(4). 負責覆查會計師或外部稽核查核及風險管理等工作。
(5). 執行交辦之各項專案查核。
(6). 完成中心培訓工作(包括標準作業流程培訓;內審員培訓等)。負責覆查會計師或外部稽核查核及風險管理等工作。
(7). 監事會及董事會稽核工作報告。

2.稽核專員1名

(1).協助中心內部控制之建立、執行、修訂、運行監督、異常事項追蹤、協助流程改善及檔案管理。
(2).檢查與評估現行作業規章程序之控制情形、計畫與政策執行情形並呈報建議。
(3).協助整合中心稽核資源及相關事宜推動,協調及解決跨部門之作業流程及問題。
(4).追蹤覆查會計師或外部稽核查核、內部稽核單位與自行查核所提列之改善事項。
(5).執行交辦之各項專案查核。
(6).主管交辦事項。

(二)專業技術條件:

1.資深稽核專員

(1).熟悉內部稽核制度、內部控制制度及相關法令,具獨立統籌編撰內部控制制度之能力 。
(2).具管理制度、作業流程規劃與執行能力,個性積極、主動,善於溝通協調。
(3).會計師事務所或公開發行公司內部稽核經驗4年以上。
(4).具備國際內部稽核師協會所核發之國際內部稽核師證書或國際電腦稽核協會所核發之國際電腦稽核師證書者或會計師事務所從事審計工作滿四年以上者尤佳。

2.稽核專員

(1). 協助中心內部控制之建立、執行、修訂、運行監督、異常事項追蹤、協助流程改善及檔案管理。。
(2). 檢查與評估現行作業規章程序之控制情形、計畫與政策執行情形並呈報建議。
(3). 協助整合中心稽核資源及相關事宜推動,協調及解決跨部門之作業流程及問題。

八、 法務人員:資深法務專員1名

(一)工作內容:

(1). 撰擬、審閱本中心相關訂定、修正之法規、規章、對外契約等資料,並提供法律意見。
(2). 協助本中心人員執行業務及辦理委辦招標案件時之相關法律、招商文件撰擬、審閱及提供法律諮詢。
(3). 協助提供本中心相關之爭議、仲裁、調解、訴訟案件之方針、具體對策,提供法律諮詢、文件撰擬、審閱,陪同本中心同仁出席相關案件之訴訟庭或會議。
(4). 其它交辦事項。

各類職務學經歷條件

一、資深規劃師/資深稽核專員/高級行政專員/資深法務專員:

(一)、碩士以上學歷,具相關經歷四年以上或其他經歷六年以上者。

(二)、大學學歷,具相關經歷六年以上或其他經歷八年以上。

(三)、專科學歷,具相關經歷八年以上或其他經歷十年以上。

二、 專案規劃師/稽核專員/行政專員:

(一)、碩士以上學歷,具相關經歷三年以上或其他經歷五年以上者。

(二)、大學學歷,具相關經歷五年以上或其他經歷七年以上。

(三)、專科學歷,具相關經歷七年以上或其他經歷九年以上。

三、   規劃師/助理行政專員:

(一)、碩士以上學歷,具相關經歷一年以上或其他經歷三年以上者。

(二)、大學學歷或專科,具相關經歷二年以上或其他經歷四年以上。

各職務薪資

一、面議。

二、資深規劃師/資深稽核專員/高級行政專員/資深法務專員64,300~83,200元、

三、專案規劃師/行政專員/稽核專員47,800~62,200元

四、規劃師/助理行政專員32,700~46,200元

備註

一、新進員工均應先行試用。試用期間三個月,試用不合格者,逕予解職。

二、錄取者收到錄取通知函後,應於指定時間辦理報到,如逾期未報到且未經本中心同意而延後報到者,視為放棄資格。

三、如委員認為面試人員應徵之職務有調整之必要者,得詢問面試者之意願並經其同意後,改以其他職務聘用。

四、應徵者所提供之學、經歷及其他資料內容,保證均屬確實,並無欺騙、隱匿、作假之情形。錄取後如發現有不實之處,願依本中心相關規定議處,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五、錄取者須同意簽署「個人資料查證徵信同意書」,以供本中心必要時得為查證及徵信,並建立個人檔案基本資料,以作為人事內控機制及本中心辦理委託案件或受託公開徵求相關廠商或專業技師之甄選程序時,應否迴避之參考資料。

六、本中心僱用人員應符合「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員工注意及迴避原則」之規定(詳如應徵資料表)。

下載附件:附錄- 應徵資料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