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公告 112/9/7 - 112/9/22【派駐機關專案人員: 資深專案人員、專案人員各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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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人員招募公告



機關名稱

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徵才類別

派駐機關專案人員: 資深專案人員、專案人員各1名

應徵截止日期

 112 年9月22日

工作地點

臺北市

聯絡人及 聯絡電話

陳小姐,電話:02-25161855 分機611  (上班時間08:30-17:30)

應徵方式

一、 應備文件

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請從本中心網站(https://www.thurc.taipei/tw/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1225)下載填寫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

二、 收件時間:自公告日起 至112年9月22日16:00止。

三、 上班地點: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派駐機關)。

四、 報名及收件方式:
(一)應徵者亦得將應徵文件以Email寄送到本中心信箱(hr@thurc.org.tw) 。本次一律以電子郵件報名,不接受紙本郵寄報名
(二) 應徵者限報名一個類別,不得重複其他類別報名。
(三) 以Email傳送履歷,112年9月22日下午16:00截止時間前「傳送」到本中心電子信箱才算完成報名,逾時者視為未參加本次招募作業。
(四) 應徵者聯絡方式應填寫有效聯絡方式,須填寫行動電話及Email,以通知面試及結果。如應徵者聯絡方式無效,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五、 初審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請攜帶學歷及身分證件雙證件正本查驗,驗畢當場歸還),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應徵文件不論錄取與否,均不予退還,請勿寄送正本。面試需本人親赴面試,面試未經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工作內容及資格

一、資深專案人員:1名

(一)工作內容:

1. 研擬公辦都市更新在地溝通行動、法令說明會及市府公辦都更政策推廣說明會等相關資料。

2. 執行在地溝通行動、說明會,協助公辦都更教育推廣業務(含主持及出席會議、現場紀錄等)。

3. 配合機關都市更新業務需求,研擬及分析相關議題,並製作相關提會資料、簡報及製作紀錄等。

4. 配合機關及上級主管機關交辦事項,及其他都市更新相關業務等。

(二)學經歷:

國內外建築、都計、地政、法律、土木、公共行政、社會學、新聞學等相關科系,研究所以上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相關工作經驗3年以上者為佳;國內外建築、都計、地政、法律、土木、公共行政、社會學、新聞學等相關科系,大學以上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相關工作經驗5年以上者為佳或曾於機關擔任其他相關職務達2年以上且表現良好者。

二、專案人員:1名

(一)工作內容:

1. 研擬並製作公辦都市更新在地溝通行動、法令說明會 及本府公辦都更政策推廣說明會等相關資料。

2. 辦理在地溝通行動、說明會,協助本處公辦都更教育 推廣業務,處理所有權人聯繫及寄發相關在地溝通行 動、說明會資料事宜。

3. 配合機關都市更新業務需求,製作相關提會資料、簡 報及會議紀錄等。

4. 配合機關及上級主管機關交辦事項,及其他都市更新 相關業務等。

(二)學經歷:

1.國內外建築、都計、地政、法律、土木、公共行政、社會學、新聞學等相關科系,大學以上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為佳;或曾於機關擔任其他相關職務達1年以上且表現良好者。

2.具備都市更新財務規劃專長及經驗者佳。

證照

具備相關專業證照者尤佳

薪資

一、進駐機關服務期間:自錄取起至112年12月31日。

(一) 駐點人員之每月薪資(不包含加班費):資深專案人員為新臺幣50,000元整,專案人員為新臺幣44,000元整,固定薪資,僱用期間不調整。

(二) 本案履約標的屬:「112年度臺北市整宅、產專區都市更新駐地諮詢工作站」委託專業服務案。

備註

1. 本案為本中心履行臺北市都市更新處委託案。派駐機關專案人員須於臺北市都市更新處駐點服務,僱用期間屆滿,僱用契約即為終止,僱用人員即應無條件離職,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請求發給資遣費。
2. 錄取者收到錄取通知函後,原則應於7日內辦理報到(歡迎提前報到),不得延後報到期間屆滿仍未報到者,視為放棄資格。
3. 如委員認為面試人員應徵之職務有調整之必要者,得詢問面試者之意願並經其同意後,改以其他職務聘用。
4. 應徵者所提供之學、經歷及其他資料內容,保證均屬確實,並無欺騙、隱匿、作假之情形。錄取後如發現有不實之處,願依本中心相關規定議處。
5. 錄取者同意簽具「個人資料查證徵信同意書」,以供本中心必要時得為查證及徵信,並建立個人檔案基本資料,以作為人事之資料。
6. 錄取者須簽具員工利益迴避切結書。 

下載:附件_應徵者基本資料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