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龍峒社宅店鋪因鄰里公益需求停標 刻正優化流程以完善招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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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龍峒社宅店鋪因鄰里公益需求停標 刻正優化流程以完善招租機制
發 稿 單 位 :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發 稿 日 期 :112年10月18日
聯 絡 人:資產經營部 黃士展組長 (02)2592-5116 #101
有關媒體報導大龍峒住宅店鋪標租今年2月停標一案,本中心今年2月23日接獲區公所代為轉達鄰里有公益需求,並表示會來函以此處作為里民活動空間,經考量其公益需求且市有資產得以公益辦理,而本標租案公告時有公開明文揭示「得因故停止標租」,因此於2月24日公告停止標租。
針對媒體質疑公開標租流程已經開始可否中途停止,本案因鄰里對本標的有公益需求,符合本中心市有不動產商業服務設施及其他建築物出租規章所提之公益目的,且標的為市有財產,本中心為配合辦理,並非無故停止標租。區公所後於3月3日來函表示後續由里辦公處依規向市府申請案址為里民活動場所,待相關審查通過後將辦理簽約事宜。
本標租案係因公益需求停止標租,與本中心出租規章之規定、招標公告內容皆無不符。惟為使標租案作業流程更臻完善,本中心刻正檢討修訂本中心市有不動產商業服務設施及其他建築物出租規章,使公益性更為明確;另亦將訂立招租流程內控機制,如屬不經公告方式之招租,需求單位應以正式函文於標租公告前提出申請,若於等標期間提出,則暫不評估其需求,期建立適當作業流程,以健全招租機制並提高作業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