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更正 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經營管理社會住宅113年度分區委託管理維護勞務採購聯合招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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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經營管理社會住宅113年度分區委託管理維護勞務採購聯合招標案

(案號:1121007)

公開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機構名稱] 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標案名稱] 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經營管理社會住宅113年度分區委託管理維護勞務採購聯合招標案

[地       址]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84巷50號1樓

[聯  絡  人] 魏小姐

[聯絡電話] (02)2516-1855 分機 555

[傳真號碼] (02)2516-6855

[電子郵件信箱] feng1018@thurc.org.tw

[預算金額]

本案依各區屬性及區位劃分為東1區、東2區、西1區、西2區、南1區、南2區、北1區、北2區等8個分區

(一) 東1區:113年預算金額新臺幣3,631萬7,305元整,擴充預算金額新臺幣3,631萬7,305元整,採購金額(含擴充)為新臺幣7,263萬4,610元整。

(二) 東2區:113年預算金額新臺幣3,243萬1,281元整,擴充預算金額新臺幣3,243萬1,281元整,採購金額(含擴充)為新臺幣6,486萬2,562元整。

(三) 西1區:113年預算金額新臺幣2,386萬1,073元整,擴充預算金額新臺幣2,386萬1,073元整,採購金額(含擴充)為新臺幣4,772萬2,146元整。

(四) 西2區:113年預算金額新臺幣1,810萬423元整,擴充預算金額新臺幣1,810萬423元整,採購金額(含擴充)為新臺幣3,620萬846元整。

(五) 南1區:113年預算金額新臺幣2,867萬8,574元整,擴充預算金額新臺幣2,867萬8,574元整,採購金額(含擴充)為新臺幣5,735萬7,148元整。

(六) 南2區:113年預算金額新臺幣2,935萬2,556元整,擴充預算金額新臺幣2,935萬2,556元整,採購金額(含擴充)為新臺幣5,870萬5,112元整。

(七) 北1區:113年預算金額新臺幣1,615萬7,586元整,擴充預算金額新臺幣1,615萬7,586元整,採購金額(含擴充)為新臺幣3,231萬5,172元整。

(八) 北2區:113年預算金額新臺幣1,686萬2,895元整,擴充預算金額新臺幣1,686萬2,895元整,採購金額(含擴充)為新臺幣3,372萬5,790元整。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更正公告日] 112/11/28

[是否訂有底價] 無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截止投標時間] 112/12/11下午4:00 止(本次更正未涉及重大變更,故維持原等標期限)

[開標時間] 112/12/12 下午2:00 (資格審查開標,審查合格者,始得進入下一階段評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掛號郵寄:110041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84巷50號1樓(請以掛號或郵政快捷寄件,依本中心簽收時間為準。)

2.專人送達: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84巷50號1樓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一) 限為I801011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及I901011保全業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以2家為上限,且代表廠商須為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共同投標廠商應簽署本須知附件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其中第1成員應為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共同投標廠商雙方共同簽署後,應分別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且共同投標協議書須經公證或認證。

(二) 廠商資格證明文件:最新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如:法人登記證書)、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1.I801011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列印亦可)、由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登記證。
2.I901011保全業: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列印亦可)、保全公會會員證。

二、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無。

[其他]

一、本案採分區聯合招標,廠商可擇一區投標或多區投標,惟廠商資格文件如投標1分區以上者,須按各分區分別檢附代表廠商及共同投標廠商之資格證明文件(各分區之資格證明文件建議以長尾夾分別裝訂)。

二、等標期截止前廠商提請釋疑回復之期限:應於公告次日起 6 日內17時前,以書面利用傳真、郵寄或專人送達本中心請求釋疑,廠商未依上開規定請求釋疑,本中心得不予受理;受理後最遲於截標日之 6 日前答復。

三、本中心預定於截標日次日辦理資格審查作業,經資格審查合格廠商,進入後續評選事宜。

四、本案決標原則:

決標原則依本中心採購管理辦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其他依招標文件內容方式決標」,其原則如下:

1.本採購案將依序依東1區、東2區、西1區、西2區、南1區、南2區、北1區、北2區之分標次序辦理評選,但各分標如僅有一家廠商投標或雖有二家以上廠商投標,經資格審查僅有一家廠商合格進入評選者,則優先就該分標辦理評選,僅有一家廠商進入評選之分標有二標以上時,依前揭次序優先排序,次再依序評選其餘有二家以上合格廠商進入評選之分標。

2.各分標評選後,以各分標評選結果為第一優勝廠商作為決標對象,且同一廠商僅能依序決標其中二個分標:

(1) 各分標依前目規定次序依序辦理決標,如廠商有二個以上分標為第一優勝廠商時,該廠商次序為第三個分標以後無論其優勝順位為何,本中心不決標予該廠商。

(2) 各分標辦理決標時,如該廠商前已決標二個分標或有其他原因無法作為該分標決標對象者,本中心不決標予該廠商,並以次一序位之優勝廠商作為決標對象,次一序位之優勝廠商有已排定二個第一序位優勝廠商之決標對象及其他無法作為決標對象之情形時,以再一次序位之優勝廠商作為決標對象,依此類推。如所有序位優勝廠商均無法作為該分標決標對象,該分標廢標。

(3) 各分標之第一優勝廠商,於決標時,不得要求選擇決標該分標以外之分標,違反者視為棄標,且由次一序位之優勝廠商作為決標對象,依此類推;次序位優勝廠商於決標時,亦不得要求選擇決標該分標以外之分標,違反者亦同。

五、廠商倘有本案履約標的之相關問題,請洽承辦人:張先生,受理信箱為:yucheng@thurc.org.tw;電話:(02)2592-5116 分機303。

六、廠商倘有本案採購程序之相關問題,請洽採購承辦人:魏小姐;電話:(02)2516-1855 分機555。

七、疑義、異議受理單位為本中心稽核單位,受理信箱為:debbie@thurc.org.tws7773450@thurc.org.tw;聯絡電話: (02)2516-1855 分機135、134;傳真號碼: (02)2516-6855

八、招標文件異動(詳附件)及更正公告對照表。

附件下載(已截止,不提供下載)

1.第1次更正公告-修正對照表

2.【招標文件(第1次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