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招標依規採分區招標 盼區域整合及聯防 強化社宅管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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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招標依規採分區招標 盼區域整合及聯防 強化社宅管維
發 稿 單 位 :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發 稿 日 期 :113年09月23日
聯 絡 人:資產經營部 黃士展組長 (02)2592-5116 #101
有關媒體報導本中心社會住宅物業招標一事,臺北住都中心表示,112年起針對物業採分區招標方式,係依據臺北市議會110年11月通過「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自治條例」之附帶決議,社宅經營管理模式優先評估以行政區或社宅分布情形區分整合後,以大區域具規模經濟分區委託民間業者執行現場管維。
臺北市住都中心自111年起逐年承接本市各社會住宅之維護管理作業,為強化北市社宅管維並標準化統一管理,每年皆依次年度承接之戶數規模、各案屬性、所在區位及各區社宅經管戶量,劃分為數個分區並進行公開招標,每區戶量約控制在1千戶左右,未來亦將每年就次年度社宅管理戶量滾動調整分區數量。
臺北市住都中心表示,本中心112年及113年物業管理發包時,皆以區域整合、區域聯防之原則進行劃分。本中心112年時承接17處共3059戶社宅,劃分為4分區辦理公開招標,至113年時承接社宅增加為28處共5641戶,故劃分為8個次分區,兩年度之各分區戶數最少皆為400多戶,最多皆為900多戶。
為避免有單一廠商壟斷情形,首次招標時有限制單一廠商之投標與得標數量,112年每家廠商限投標2區、限得標2區;113年因採8個次分區,分區數量較多因此不限投標、限得標2個次分區,俾提高廠商投標情形,首次招標時有6個次分區完成決標,其餘2個次分區則流標並於第二次招標後決標。中工物業於首次招標流標後始於第二次得標西2區。
檢視112年及113年之廠商得標情形,112年中工物業得標東區、西區,共2區、1695戶,佔當年度總招標戶數之55%;113年中工得標東1區、西1區、西2區,共3個次分區、2151戶,佔當年度總招標戶數之38%。本中心物業招標過程公平、公開,無獨厚特定廠商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