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隆D2區社會住宅招租案開跑囉~歡迎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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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隆D2區社會住宅招租案開跑囉~歡迎提出申請



發稿單位: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發稿日期:113年12月19日

專案聯絡人:張雅竺 資深規劃師 (02)2592-5116 #209

本市文山區興隆D2區社會住宅,訂於113年12月19日上午9時至114年1月2日下午5時止,開放民眾申請。本次招租戶數為於113年12月31日租期屆滿戶共計195戶,檢修後會陸續釋出空戶,第一輪將釋出11戶空戶,緣住宅法已修正為社會住宅應提供至少40%以上比率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故完成檢修的空戶將由其他特殊情形身分戶優先配租,再依序配租其他身分別的申請民眾。

本次招租供設籍本市市民戶、原住民族戶、其他特殊情形身分戶及未設籍本市於本市就學就業戶,將先抽籤後審查,審查合格者將依序配租。惟以其他特殊情形身分戶申請者,採評點制,係由社會局認定、審核及建立候補名單。歡迎有租屋需求的市民,把握機會提出申請。

臺北市興隆D2區社會住宅坐落於文山區興隆路四段105巷45號、47號及木柵路二段138巷33號等,前身為「平價住宅」,因建物老舊需改善,故併同整合鄰近市有土地整合以提高土地利用度,改建為社會住宅,改善周遭地區的景觀風貌。本社宅於107年首次招租,亦徵選青年創新回饋住戶,為社區加入新住戶,增添多元社區共融元素,讓居民之間與社區環境之間建立良好連繫,除提升居住品質外,並共同一起解決生活上的問題、讓社區迎向更美好的生活環境。

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表示,本次社宅之租金(含管理費)已考量承租者所得狀況、負擔能力及周邊市場行情訂定,並依申請人家庭年所得,提供租金分級補貼。申請資格條件如下(均以申請日當日檢核):(1)已成年之中華民國國民。(2)在本市設有戶籍或未在本市設籍但在本市就學、就業。但以住宅法第4條所訂特殊身分提出申請者須在本市設籍。(3)人口數符合本案社宅各社區房型人口數規定,但申請時申請人之家庭成員持醫院證明或媽媽手冊能證明已懷孕者,按胎兒數計算人口數。(4)家庭成員均無位於本市、新北市、基隆市或桃園市之自有住宅(5)家庭年收入在50%分位點以下(即164萬元以下)且總額分配於家庭成員平均每人每月6萬8,772元以下;另已於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或完成註記之同性伴侶準用配偶之規定。歡迎符合上述條件之民眾,於申請期間內踴躍提出申請。

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進一步提醒,有意申請的民眾須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相關文件,於受理申請時間截止前至臺北市政府安心樂租網(https://rent.thurc.org.taipei/)線上填寫申請書表及上傳相關文件,親送或掛號郵寄至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如欲索取申請書,可至安心樂租網或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官網(https://www.thurc.taipei/tw/)下載,也可親至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84巷50號1樓)服務櫃檯索取。

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再次提醒,網路申請期間提供線上24小時全天受理,請民眾多多利用。相關申請基本資格條件及其他詳細內容,可查詢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或安心樂租網公告。倘有招租相關疑問,可電洽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資產經營部諮詢(02)2592-5116轉213、208、312、313,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基本資格條件

  • 已成年之中華民國國民。
  • 本人及家庭成員均無位於本市、新北市、基隆市或桃園市之自有住宅。本人及家庭成員持有不動產現值總額應低於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本市中低收入戶家庭財產之不動產限額(即940萬元以下)。
  • 人口數限制:套房/1房型限1口(含1口)以上,2房型限2口(含2口)以上,三房型限3口(含3口)以上;但本人及家庭成員持有醫院證明或媽媽手冊能證明已懷孕者,按胎兒數加計人口數。
  • 家庭年收入低於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本市50%分位點家庭之平均所得(164萬元),且所得總額平均分配家庭成員,平均每人每月不超過本市最低生活費標準之3.5倍(每月6萬8,772元)者。
  • 本人及家庭成員均無承租國宅、社會住宅,但家庭成員為本市社會住宅或國民住宅承租人時,申請人於該家庭成員總租期(合計租賃及續租期限)屆滿前一年內始得提出申請;家庭成員承租本市國民住宅且具臺北市國民住宅出租及管理要點第11點第3項但書所定身分者,以其累計租期滿11年以上,申請人始得提出申請。承租入住後,係不得享有「其他政策性住宅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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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隆D2會住宅外觀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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