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公告 114/4/16– 114/5/1【綜合事業部18名、資產經營部1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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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人員招募公告



 

機關名稱

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徵才類別

1. 綜合事業部/都更規劃類:資深規劃師或專案規劃師計7名、規劃師6名

2.綜合事業部/都更財務類:專案規劃師計1名

3.綜合事業部/設計類:資深規劃師或專案規劃師3名

4.綜合事業部/工務類:專案規劃師1名

5.資產經營部/社宅服務:專案規劃師3名、規劃師5名

6.資產經營部/契約服務組/招租管理:專案規劃師1名、規劃師1名

7.資產經營部/契約服務組/法務催收:規劃師1名

8.資產經營部/資產規劃組:專案規劃師1名。

應徵截止日期

自114年4月16日 至 114年5月1日

工作地點

臺北市

聯絡人及 聯絡電話

聯絡人:陳小姐、溫小姐

電    話:02-25161855 分機520、521

應徵方式

一、 意者請檢具:

(一) 本中心應徵資料表(含照片及表內各項填寫文件)。

(二) 身分證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 服務及經歷證明文件(服務證明:附投保證明文件、經歷證明:請載明承辦案件及負責工作)。

(四) 最近6個月內或上份工作薪資證明文件(薪資單)。

(五) 其他相關附件(作品集或相關證照、檢定或身心障礙證明文件、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等)。

二、 本中心應徵資料表及相關內容請以中文書寫,建議字體大小以14號字標楷體繕打。

三、相關資料影本,於公告截止日下午16:00截止前應徵以Email寄送到本中心信箱(hr@turc.org.tw) 。本次一律以電子郵件報名,不接受紙本郵寄報名。

四、 限投遞一部門一個職稱,面試時,如委員認為面試人員應徵之職務有調整之必要者,得詢問面試者之意願並經其同意後,改以其他職務聘用。

五、 應徵者聯絡方式應填寫有效聯絡方式,須填寫行動電話及Email,以通知面試及結果。如應徵者聯絡方式無效,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六、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簡稱本中心)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不另行通知。面試時請攜帶學歷及身分證件雙證件正本查驗,驗畢當場歸還,應徵文件不論錄取與否,均不予退還,請勿寄送正本,由本中心以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處理。面試需本人親赴面試,面試未經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各部門職缺及各項工作內容

一、綜合事業部

(一)都更規劃類-資深規劃師或專案規劃師共7

1.  工作內容: 

(1) 公辦都更前期規劃可行性評估及都市更新事業實施必要之事務,包含容積獎勵申請預估、財務試算、共同負擔提列、選配作業等相關事務及會議。

(2) 熟悉都市更新或都市計畫相關法令之檢討及申請流程,辦理公辦都更專案執行、專案進度控管、相關都更報告書撰寫及程序辦理。

(3) 出席市府單位各局處研商會議,協調市有土地參與都市更新之公務需求。

(4) 辦理都市更新整合事項,包含範圍內所有權人、相關權利人溝通協調及參與都市更新意願調查、配合駐點工作站輪班諮詢。

(5) 辦理公開評選實施者或出資者相關之公開招商作業,包含招商計畫、說明會、招商文件撰寫、履約管理等相關事務。

(6) 辦理都市更新事業之採購、專案管理等相關事務。

(7)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都市更新事業相關業務。

2.  專業技術條件:

(1) 做事細心謹慎、主動積極可獨立作業。

(2) 具有都市更新土地開發、都市更新規劃事務與地主溝通洽談經驗者尤佳。

(3) 曾經辦理都市更新或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及其他土地開發模式,全生命週期執行經驗。熟悉都市更新作業,包括但不限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作業,撰擬都市計畫草案,曾於建設公司或都更規劃公司服務經驗者尤佳。

3.  其他條件:做事細心謹慎、工作溝通積極度高,主管交付作業配合度高。

4.  應徵者經面試後依學經歷條件及工作內容需求,本中心得以資深規劃師或專案規劃師職位通知錄取。

(二)都更財務類-專案規劃師:1名

1.  工作內容: 

(1) 公辦都更前期規劃可行性評估,包含容積獎勵申請預估、財務試算、共同負擔提列等。

(2) 熟悉都市更新相關法令之檢討及申請流程,辦理公辦都更專案執行、專案進度控管、相關都更報告書撰寫及程序辦理。

(3) 出席市府單位各局處研商會議,協調市有土地參與都市更新之公務需求。

(4) 辦理都市更新整合事項,包含範圍內所有權人、相關權利人溝通協調及參與都市更新意願調查、配合駐點工作站輪班諮詢。

(5) 權利變換試算、擬定估價條件、地上權評估、不動產市場分析調查等作業。

(6)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都市更新事業相關業務。

2.  專業技術條件:

(1) 需有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工作經驗且具備一般鑑價或權利變換估價之經驗。

(2) 具備良好溝通能力,與地主溝通洽談經驗者尤佳。

(3) 做事細心謹慎、主動積極可獨立作業。

3.  其他條件:做事細心謹慎、工作溝通積極度高,主管交付作業配合度高。

(三)都更規劃類-規劃師:6名

1.  工作內容:

(1) 協助辦理公辦都更前期規劃可行性評估。

(2) 協助辦理都市更新計畫案、都市計畫變更案、事權計畫案相關規劃報告書撰寫及程序辦理。

(3) 協助辦理都市更新整合事項,包含所有權人溝通協調及配合駐點工作站輪班諮詢。

(4) 協助辦理公開評選實施者或出資者相關之公開招商作業。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都市更新事業相關業務。

2.  專業技術條件:

(1) 對都市更新有興趣、熱誠、具有都市更新土地開發、都市更新規劃事務、與地主溝通洽談經驗者尤佳。

(2) 做事細心謹慎、主動積極。

3.  其他條件: 歡迎應屆畢業生,具相關工讀經驗尤佳。

(四) 都更設計類:資深規劃師或專案規劃師3名

1.   工作內容:

(1)建築開發方案分析、配置計畫、動線安排、建築相關法規檢討、量體模擬、面積概算、繪製、3D模擬、報告書製作等。(包括但不限於都市計畫、都市更新及都市設計)

(2)參與都市更新事業實施必要之事務,包含容積獎勵申請預估、 財務試算、共同負擔提列、選配作業等相關事務及會議。

(3)協助公開評選實施者或出資者相關之公開招商作業,包含招商計畫、說明會、招商文件撰寫、履約管理等相關事務。及都市更新事業之工程採購、專案管理等相關事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及都市更新事業、建築工程相關業務

2.   專業技術條件:

(1) 具建築專業並熟悉建築、都市更新相關專業事務及法令,熟悉3D繪圖軟體(如SketchUp、Lumion、3D MAX…)、2D平面設計軟體(如AutoCAD、Photoshop、Illustrator…)。

(2) 熟悉都市更新、都市設計書圖作業,包括但不限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作業,具有建築師事務所、建設公司經驗者尤佳。

3.  其他條件:

(1)須檢附作品集。

(2) 應徵者經面試後依學經歷條件及工作內容需求,本中心得以資深規劃師或專案規劃師職位通知錄取。

(五) 工務類:專案規劃師1名

1.   工作內容:

(1)工程履約管理:施工階段書圖文件審查、建管及相關外部審查之協助、工程施工督導、工程進度管理、預算管控、工程竣工驗收及點交作業等相關作業。

(2)其他主管指示業務、相關工程業務等。

2.   專業技術條件:

(1) 具建築工程履約管理、統包工程採購、設計及施工協調、文稿撰擬、簡報製作等相關事項業務工作經驗。

(2) 土木建築工程圖判讀、土木實務等相關工作經驗。

(3) 都市更新相關專案執行經驗尤佳。

3.    其他條件:做事細心謹慎、工作溝通積極度高,主管交付作業配合度高。

二、資產經營部

(一) 社宅服務組/社宅管理:專案規劃師3名

1.  工作內容:

(1)社會住宅業務之營運駐點管理等相關事宜。

(2)負責協助都更房地分回後之管理使用。

(3)督導暨管理合約廠商。

(4)勞務及財務採購作業。

(5)住戶意見受理與回復。

(6)其他經主管交辦事項。

2.  專業技術條件

(1)不動產相關經驗4年以上。

(2)有社會住宅營運管理經驗尤佳。具資產營運管理或物業經營管理實務經驗,能獨立運作者為佳。

(3)熟公文撰寫、住宅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物業管理、社區營造等方面之專業學識,並熟諳物業管理相關法令規章為佳。

(4)具建設公司、房仲營業或資產管理單位、政府機關或法人機構相關經驗者為佳。

3.  其他條件:做事細心謹慎、工作溝通積極度高,主管交付作業配合度高。

(二) 社宅服務組/社宅管理:規劃師5名

1.  工作內容:

(1) 社會住宅管理相關資料彙整、統計及分析。

(2)社會住宅營運相關單據核銷作業。

(3)採購契約執行及履約相關作業。

(4)勞務及財務採購作業。

(5)住戶意見受理與回復。

(6)其他經主管交辦事項。

2.   專業技術條件

(1)有熱忱投入資產營運管理,願意學習者。

(2)熟公文撰寫、住宅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物業管理、社區營造等方面之專業學識,並熟諳物業管理相關法令規章為佳。

3.   其他條件:

(1) 熟悉OFFICE系統(WORD、EXCEL、POWER POINT)及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2) 做事細心謹慎、工作溝通積極度高,主管交付作業配合度高

(3) 歡迎應屆畢業生,具相關工讀經驗尤佳。

(三) 契約服務組/招租管理:專案規劃師1名

1.  工作內容:

 (1)配合團隊執行及規劃社會住宅相關作業。

 (2)協助社會住宅及都更房地分回後之使用管理。

 (3)辦理社會住宅出租與審查等相關業務。

 (4)其他經主管交辦事項。

2.   專業技術條件

(1)具社會住宅審查、抽籤、選屋、簽約公證等實務任一經驗,能配合團隊運作者。

(2)熟住宅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物業管理、社區營造、招租簽約、帳務催收等方面之專業學識,並熟諳社會住宅相關法令規章為佳。

(3)具建設公司、金融保險、房仲營業單位、政府機關或法人機構相關經驗。

3.   其他條件:

(1)具備五年以上公務機關或企業法務工作經驗。

(2)做事細心謹慎、工作溝通積極度高,主管交付作業配合度高

(3)熟悉公文文書處理經驗。

(四) 契約服務組/招租管理:規劃師1名

1.  工作內容:

(1)配合團隊執行及規劃社會住宅及一般住宅相關作業。

(2)辦理都更房地分回後及一般住宅簽約相關業務。

(3)其他經主管交辦事項。

2.   專業技術條件

(1)具住宅審查、抽籤、選屋、簽約公證等實務任一經驗,能配合團隊運作者。

(2)熟住宅法、招租簽約等方面之專業學識,並熟諳社會住宅相關法令規章為佳。

(3)具建設公司、金融保險、房仲營業單位、政府機關或法人機構相關經驗。

3.   其他條件:

(1) 熟悉OFFICE系統(WORD、EXCEL、POWER POINT)及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2) 做事細心謹慎、工作溝通積極度高,主管交付作業配合度高。

(五)契約服務組/法務催收:規劃師1名

1.  工作內容:

(1) 社會住宅承租戶違約訴訟及社宅相關涉訟案件彙辦、強制執行、欠費訴追。

(2) 法院文書復、協助編修社會住宅租賃契約等相關文件。

(3) 其他經主管交辦事項。

2.   專業技術條件

(1) 具法律實務獨立撰狀、訴訟、執行、開庭、調解經驗,能配合團隊運作者。

(2) 熟住宅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物業管理、社區營造、招租簽約、帳務催收等方面之專業學識,並熟諳社會住宅相關法令規章為佳。

3.  學經歷及其他條件:

(1) 國內公私立大學及教育部採認之國外大學法律相關科系學士或碩士以上畢業並取得證書者。

(2) 具備學士兩年以上公務機關或企業法務工作經驗。

(3) 做事細心謹慎、工作溝通積極度高,主管交付作業配合度高。

(4) 熟悉公文文書處理經驗。

(六)  資產規劃組/不動產規劃評估類:專案規劃師1名

1.  工作內容:

(1)不動產建築物前期規劃、建議與評估。

(2)不動產市場資訊之收集、建置、檢討與分析。

(3)不動產營運管理成本分析。

(4)數位化及大數據分析。

(5)其他經主管交辦事項。

2.   專業技術條件

(1)  熟悉住宅法、建築規劃等專業學識,熟悉物業管理相關法規尤佳。

(2)  資料統合歸納、調查、統計分析與報告撰寫能力。

(3)  簡報製作與文書編輯能力。

(4)  具備良好溝通能力,能配合團隊運作者。

3.   其他條件:

(1) 具建設公司、保險金融不動產部門、工程顧問公司或民間不動產業相關經歷者佳。

(2) 做事細心謹慎、工作溝通積極度高,主管交付作業配合度高。

※應徵人員請在履歷表上備註相對應應徵類別

※相關經歷請於履歷填寫時具體說明實績及負責項目,如能提供佐證書面資料尤佳。

各類職務

學經歷條件

一、 資深規劃師:

1、碩士以上學歷,具相關經歷四年以上或其他經歷六年以上者。

2、大學學歷,具相關經歷六年以上或其他經歷八年以上。

3、專科學歷,具相關經歷八年以上或其他經歷十年以上。

4、高中職學歷,具相關經歷十二年以上。

二、 專案規劃師:

1、碩士以上學歷,具相關經歷三年以上或其他經歷五年以上者。

2、大學學歷,具相關經歷五年以上或其他經歷七年以上。

3、專科學歷,具相關經歷七年以上或其他經歷九年以上。

4、高中職學歷,具相關經歷九年以上。

三、 規劃師:

1、碩士以上學歷,具相關經歷一年以上或其他經歷三年以上者。

2、大學學歷,具相關經歷二年以上或其他經歷四年以上。

3、專科學歷,具相關經歷三年以上或其他經歷五年以上。

4、高中職學歷,具相關經歷五年以上。

各職務薪資

一、面議

1、 資深規劃師66,872元~ 86,528元

2、 專案規劃師49,712元~64,688元

3、 規劃師34,008元~48,048元

各項福利

1、 年終獎金

2、 考核獎金

3、 員工健康檢查補助

4、 員工教育訓練補助

5、 員工旅遊補助

6、 結婚補助

7、 生育補助

備註

一、 於到職後依工作性質於三個月後考核是否勝任工作,若無法勝任工作依勞基法第11條或第12條予以資遣。

二、 錄取者收到錄取通知函後,應於指定時間辦理報到,如逾期未報到且未經本中心同意而延後報到者,視為放棄資格。

三、 如委員認為面試人員應徵之職務有調整之必要者,得詢問面試者之意願並經其同意後,改以其他職務聘用。

四、 應徵者所提供之學、經歷及其他資料內容,保證均屬確實,並無欺騙、隱匿、作假之情形。錄取後如發現有不實之處,願依本中心相關規定議處,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五、 錄取者須同意簽署「個人資料查證徵信同意書」,以供本中心必要時得為查證及徵信,並建立個人檔案基本資料,以作為人事內控機制及本中心辦理委託案件或受託公開徵求相關廠商或專業技師之甄選程序時,應否迴避之參考資料。

六、 本中心僱用人員應符合「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員工注意及迴避原則」之規定(詳如應徵資料表)。

附件下載:應徵資料表.doc